java必须理解的几个小问题

问题一:我声明了什么!java

 
  1. String s = "Hello world!"; 

许多人都作过这样的事情,可是,咱们到底声明了什么?回答一般是:一个String,内容是“Hello world!”。这样模糊的回答一般是概念不清的根源。若是要准确的回答,一半的人大概会回答错误。数组

这个语句声明的是一个指向对象的引用,名为“s”,能够指向类型为String的任何对象,目前指向"Hello world!"这个String类型的对象。这就是真正发生的事情。咱们并无声明一个String对象,咱们只是声明了一个只能指向String对象的 引用变量。因此,若是在刚才那句语句后面,若是再运行一句:多线程

 
  1. String string = s; 

咱们是声明了另一个只能指向String对象的引用,名为string,并无第二个对象产生,string仍是指向原来那个对象,也就是,和s指向同一个对象。并发

问题二:"=="和equals方法究竟有什么区别?app

==操做符专门用来比较变量的值是否相等。比较好理解的一点是:性能

 
  1. int a=10;  
  2. int b=10;  
  3. 则a==b将是true。  
  4. 但很差理解的地方是:  
  5. String a=new String("foo");  
  6. String b=new String("foo");  
  7. 则a==b将返回false。 

根据前一帖说过,对象变量实际上是一个引用,它们的值是指向对象所在的内存地址,而不是对象自己。a和b都使用了new操做符,意味着将在内存中产生 两个内容为"foo"的字符串,既然是“两个”,它们天然位于不一样的内存地址。a和b的值实际上是两个不一样的内存地址的值,因此使用"=="操做符,结果会 是false。诚然,a和b所指的对象,它们的内容都是"foo",应该是“相等”,可是==操做符并不涉及到对象内容的比较。
对象内容的比较,正是equals方法作的事。测试

看一下Object对象的equals方法是如何实现的:this

 
  1. boolean equals(Object o){  
  2.  
  3. return this==o;  
  4.  
  5. }  

Object对象默认使用了==操做符。因此若是你自创的类没有覆盖equals方法,那你的类使用equals和使用==会获得一样的结果。一样 也能够看出,Object的equals方法没有达到equals方法应该达到的目标:比较两个对象内容是否相等。由于答案应该由类的建立者决定,因此 Object把这个任务留给了类的建立者。线程

看一下一个极端的类:设计

 
  1. Class Monster{  
  2. private String content;  
  3. ...  
  4. boolean equals(Object another){ return true;}  
  5.  
  6. }  
  7.  

我覆盖了equals方法。这个实现会致使不管Monster实例内容如何,它们之间的比较永远返回true。

因此当你是用equals方法判断对象的内容是否相等,请不要想固然。由于可能你认为相等,而这个类的做者不这样认为,而类的equals方法的实 现是由他掌握的。若是你须要使用equals方法,或者使用任何基于散列码的集合(HashSet,HashMap,HashTable),请察看一下 java doc以确认这个类的equals逻辑是如何实现的。

 

咱们来总结一下
== 和equals()两种比较方法,在使用时要注意:
一、若是测试两个简单类型的数值是否相等,则必定要用“==”来比较;
二、若是要比较两个引用变量对象的值是否相等,则要用对象的equals()方法进行比较;
三、若是须要比较两个引用变量是否指向同一对象,则使用“==”来进行比较;
还有,对于自定义的类,应该根据状况覆盖其父类或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不然默认的equals()方法功能与“==”相同。

问题三:String到底变了没有?

没有。由于String被设计成不可变(immutable)类,因此它的全部对象都是不可变对象。请看下列代码:

 
  1. String s = "Hello";  
  2. s = s + " world!"; 

s所指向的对象是否改变了呢?从本系列第一篇的结论很容易导出这个结论。咱们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在这段代码中,s原先指向一个String对 象,内容是"Hello",而后咱们对s进行了+操做,那么s所指向的那个对象是否发生了改变呢?答案是没有。这时,s不指向原来那个对象了,而指向了另 一个String对象,内容为"Hello world!",原来那个对象还存在于内存之中,只是s这个引用变量再也不指向它了。
经过上面的说明,咱们很容易导出另外一个结论,若是常常对字符串进行各类各样的修改,或者说,不可预见的修改,那么使用String来表明字符串的话会引发 很大的内存开销。由于String对象创建以后不能再改变,因此对于每个不一样的字符串,都须要一个String对象来表示。这时,应该考虑使用 StringBuffer类,它容许修改,而不是每一个不一样的字符串都要生成一个新的对象。而且,这两种类的对象转换十分容易。
同时,咱们还能够知道,若是要使用内容相同的字符串,没必要每次都new一个String。例如咱们要在构造器中对一个名叫s的String引用变量进行初始化,把它设置为初始值,应当这样作:

 
  1. public class Demo {  
  2. private String s;  
  3. ...  
  4. public Demo {  
  5. s = "Initial Value";  
  6. }  
  7. ...  

而非

 
  1. s = new String("Initial Value");  

后者每次都会调用构造器,生成新对象,性能低下且内存开销大,而且没有意义,由于String对象不可改变,因此对于内容相同的字符串,只要一个String对象来表示就能够了。也就说,屡次调用上面的构造器建立多个对象,他们的String类型属性s都指向同一个对象。

上面的结论还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对于字符串常量,若是内容相同,Java认为它们表明同一个String对象。而用关键字new调用构造器,老是会建立一个新的对象,不管内容是否相同。

至于为何要把String类设计成不可变类,是它的用途决定的。其实不仅String,不少Java标准类库中的类都是不可变的。在开发一个系统 的时候,咱们有时候也须要设计不可变类,来传递一组相关的值,这也是面向对象思想的体现。不可变类有一些优势,好比由于它的对象是只读的,因此多线程并发 访问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固然也有一些缺点,好比每一个不一样的状态都要一个对象来表明,可能会形成性能上的问题。因此Java标准类库还提供了一个可变版本, 即StringBuffer。

问题四:final关键字到底修饰了什么?

final使得被修饰的变量"不变",可是因为对象型变量的本质是“引用”,使得“不变”也有了两种含义:引用自己的不变,和引用指向的对象不变。

引用自己的不变:

 
  1.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2. final StringBuffer b=new StringBuffer("not immutable");  
  3. a=b;//编译期错误 

引用指向的对象不变:

 
  1.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2. a.append(" broken!"); //编译经过 

可见,final只对引用的“值”(也即它所指向的那个对象的内存地址)有效,它迫使引用只能指向初始指向的那个对象,改变它的指向会致使编译期错 误。至于它所指向的对象的变化,final是不负责的。这很相似==操做符:==操做符只负责引用的“值”相等,至于这个地址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否相 等,==操做符是无论的。

理解final问题有很重要的含义。许多程序漏洞都基于此----final只能保证引用永远指向固定对象,不能保证那个对象的状态不变。在多线程 的操做中,一个对象会被多个线程共享或修改,一个线程对对象无心识的修改可能会致使另外一个使用此对象的线程崩溃。一个错误的解决方法就是在此对象新建的时 候把它声明为final,意图使得它“永远不变”。其实那是徒劳的。

问题五:到底要怎么样初始化!

本问题讨论变量的初始化,因此先来看一下Java中有哪些种类的变量。

 
  1. 1. 类的属性,或者叫值域  
  2. 2. 方法里的局部变量  
  3. 3. 方法的参数 

对于第一种变量,Java虚拟机会自动进行初始化。若是给出了初始值,则初始化为该初始值。若是没有给出,则把它初始化为该类型变量的默认初始值。

 
  1. int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  
  2. float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0f  
  3. double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0  
  4. boolean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false  
  5. char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ASCII码)  
  6. long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0  
  7. 全部对象引用类型变量默认初始值为null,即不指向任何对象。注意数组自己也是对象,因此没有初始化的数组引用在自动初始化后其值也是null。 

对于两种不一样的类属性,static属性与instance属性,初始化的时机是不一样的。instance属性在建立实例的时候初始 化,static属性在类加载,也就是第一次用到这个类的时候初始化,对于后来的实例的建立,再也不次进行初始化。这个问题会在之后的系列中进行详细讨论。

对于第二种变量,必须明确地进行初始化。若是再没有初始化以前就试图使用它,编译器会抗议。若是初始化的语句在try块中或if块中,也必需要让它 在第一次使用前必定可以获得赋值。也就是说,把初始化语句放在只有if块的条件判断语句中编译器也会抗议,由于执行的时候可能不符合if后面的判断条件, 如此一来初始化语句就不会被执行了,这就违反了局部变量使用前必须初始化的规定。但若是在else块中也有初始化语句,就能够经过编译,由于不管如何,总 有至少一条初始化语句会被执行,不会发生使用前未被初始化的事情。对于try-catch也是同样,若是只有在try块里才有初始化语句,编译部经过。如 果在catch或finally里也有,则能够经过编译。总之,要保证局部变量在使用以前必定被初始化了。因此,一个好的作法是在声明他们的时候就初始化 他们,若是不知道要出事化成什么值好,就用上面的默认值吧!

其实第三种变量和第二种本质上是同样的,都是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只不过做为参数,确定是被初始化过的,传入的值就是初始值,因此不须要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