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公司智能合约进化史

1993年,计算机科学家、加密大师尼克·萨博提出“智能合约”的概念,1994年他发表的《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s)是智能合约的开山之作。那么,他是如何发明智能合约的呢?

他是根据售货机的灵感,提出了“智能合约”的概念。这情景很类似于牛顿被树上掉下来的“上帝的苹果”砸中,于是茅塞顿开,发现了牛顿运动定律。在信息技术时代,他偶然被自动售货机“砸中”,从而创造了可能改变人类历史的“智能合约”。自动售货机的设计原理就是使破坏售货机的代价远远高于售货机钱箱里的钱。同理,“智能合约”其实也是利用相似的原理,使违约成本远远高于违约所获收益。其本质就是在个人、机构、财产三者之间建立联系,达成共识,且形成一个自动执行合约的触发系统。

尼克·萨博如此定义“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超越了自动售货机中嵌入各种有价属性的范畴,通过数字方式控制合约。智能合约涉及具有动态性、频繁主动执行属性的财产,且提供更好的观察和验证点,其中主动积极的措施必须丝毫不差。

书中提供了一个对比表格,让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出智能合约和传统合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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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中可知,智能合约有着卓越的优势。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包括事务处理和保存的机制,以及一个完备的状态机,用于接受和处理各种智能合约,而且事务的保存和状态处理都在区块链上完成。智能合约的出现,一方面降低了签订与执行合约的成本;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合约的可信度和执行效力。

当然,智能合约+区块链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安全性方面,由于区块链有着不可篡改性,这就意味着,哪怕智能合约出错了,也没有修改的机会;在私密性方面,由于区块链透明公开的特性,所以智能合约的私密性就有可能受到侵犯。同时,如何处理意外情景下的合约执行,也是当前人们使用智能合约面临的问题。

虽然,智能合约现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书中也明确指出“智能合约是区块链最重要的特性之一,是区块链能够被称为颠覆性技术的主要原因,是可编程货币与可编程金融的技术基础,是真正的全球经济的基本构件”。